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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对中国产低速载人车辆进行反补贴、反倾销双反调查

    美商务部决对中国产低速载人车辆进行反补贴及反倾销的双反调查。图为江苏淮海车辆生产的一款低速新能源车。 取自搜狐网

    据中国贸易救济资讯网,2024年7月11日,应美国个人交通工具制造商联盟(American Personal Transportation Vehicle Manufacturers Coalition)于2024年6月20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低速载人车辆(Low-Speed Personal Transportation Vehicles)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贸易救济资讯网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最晚于2024年8月5日作出产业损害初裁。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本案进行调查并预计于2024年9月13日作出反补贴初裁,2024年11月27日作出反倾销初裁。

    依据美国法规,低速载人车辆的定义是:至少有四个车轮的机动车辆,最大水平行驶速度低于 20 英里/小时,最大空载或空车总重量为 1,375 磅,并且能够运输不超过8人。

    依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6月26日发出的通知,该委员会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宣布启动初步阶段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调查,以确定是否有合理的迹象表明,由于从中国进口低速个人交通车辆,美国的某个产业受到重大损害或受到重大损害威胁,或美国某个产业的创建受到重大阻碍。

    该通知称,美国统一关税表的四个小税号中规定的低速载人车辆商品,据称在美国以低于公允价值的价格出售,并据称获得由中国政府提供的补贴。

    根据美方统计,2023年美国自中国进口受调查产品的金额约4.4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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