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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测试」选举制度两次投票 满地可男子遭罚款1250元(图)


    图为2015年满地可一个选民投票。(加新社)

    满地可一名男子在2019年联邦大选期间故意到两个不同选区投票,被加拿大选举事务专员判处罚款1,250元。

    根据选举事务专员办公室周二发布的通告,吉尔克里斯特(David Gilchrist)在2019年10月12日向两名加拿大选举事务署(Elections Canada)职员承认,「为了测试选举制度」,他故意两次投票。

    当事人2019年9月23日在恩典圣母-西山(Notre- Dame-de-Grace-Westmount)选区通过特别选票方式(special ballots)投票。随后在10月11日,他陪同父亲到圣罗兰(St-Laurent)选区一个票站,使用父亲的选民通知卡(voter information card)提前投票。

    据选举事务专员,吉尔克里斯特对选举的了解高于平均水平,他曾多次在市镇、省级和联邦选举中担任选举官员,亦曾于2004年和2014年乌克兰总统选举中担任地区联络官,并于2006年到海地担任国际选举观察员。

    根据一份违规事实摘要,「当事人承认两次投票的事实反映他蓄意行事,有关行为按照《加拿大选举法》(Canada Elections Act)…是一个加重因素。」

    选举事务专员在其网站上公布行政罚款(administrative monetary penalties,AMP)通知,并且指AMP属于《加拿大选举法》下的一项工具,「旨在促进以及确保合规,而不是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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