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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岛纳苏郡禁戴口罩 郡长签了…违者恐罚1000元、关1年

    长岛纳苏郡郡长签署「口罩透明法」法案。(路透)

    长岛纳苏郡长布莱克曼(Bruce Blakeman)14日签署了备受争议的口罩禁令。布莱克曼当天在几名仇恨犯罪受害者、倡议者、社区成员和议员的见证下签署了该法案。

    这项「口罩透明法」的提案由当地的郡议员费丽(Mazi Pilip)所提出,将在公共场所配戴口罩、面罩等脸部屏蔽物视为违法行为,但出于健康、宗教或文化原因则可被豁免;该提案出于防止犯罪分子使用口罩隐藏身分的安全因素而提出,但也遭到部分民众的反对,认为有权命令民众摘下口罩的警察可能会对特定族裔持有偏见或歧视,无法保证能有公正的判定准则。共和党多数派日前以12票赞成通过了该法案,七名民主党人弃权;费丽表示,出于非健康或宗教原因而配戴的口罩,往往成为骚扰、威胁或犯罪行为的前兆,「全国各地的恐怖分子支持者,尤其是在纽约的,正在利用口罩作为掩护,恐吓犹太社区。」

    根据提案,除非是健康、安全和宗教目的有关的原因,否则配戴口罩者将被判以轻罪指控,违法者将面临高达1000元的罚款、以及长达一年的监禁。

    虽出于特定原因配戴口罩仍是被允许的,但判定标准却落到警察身上,他们有权在「合理怀疑」某人从事犯罪活动或意图参与犯罪活动的情形下,要求摘下口罩;但有反对者认为,警方无法有统一的判定标准,届时恐怕会更针对非洲裔、西语裔等族裔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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