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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华城案涉贪污图利 法院认彭振声有勾串之虞准押

    台北地检署指挥廉政署侦办京华城弊案,彭振声(中)遭裁定羁押禁见。(记者曾原信/摄影)

    台北地检署侦办京华城弊案,锁定民众党主席、时任台北市长柯文哲,及时任北市副市长彭振声,涉嫌贪污收贿、图利等罪。彭振声辩称,他是依都委会通过的决议去做,「都是依法行政」。台北地方法院今认定彭涉图利罪,有勾串之虞,裁定羁押禁见,彭将上囚车至看守所。

    北院今指出,彭振声有勾串之虞,羁押禁见,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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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犯罪嫌疑重大部分

    彭振声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6条第1项第4款「对于主管或监督之事务图利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卷内事证可稽,且所涉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二、羁押原因部分

    (一)彭振声与应晓薇、沈庆京等人间,犯意联系、行为分担为何等重要事实,均尚有未明,有待检察官厘清。

    (二)彭振声辩称,他是依都委会通过的决议去做,「都是依法行政」。彭振声彼时为都委会的会议主席、本案的PM项目管理人,在都委会多次会议,或缺省立场,或违反议事规则,或无视委员的反对意见,或指定支持补偿京华城的委员,以及较无经验的委员担任项目小组的召集人。

    (三)彭振声时任台北市副市长,并为都委会的会议主席、本案项目管理人,堪认是本案的上层及关键角色,故其对本案犯罪事实应知甚详。另,共犯应晓薇、沈庆京也是本案上层共犯,先前经讯问后亦均否认犯行,均遭认定有串证之虞而羁押禁见中。共犯邵琇珮,则显可疑畏罪潜逃中。综上,堪认彭振声与本案共犯,已有互相配合为不实陈述的动机及可能。

    (四)本件有诸多重要待证事实未明,而被告、共犯均已不据实陈述,其等间亦有互相配合为不实陈述的动机及可能,故应认有相当理由足认被告有勾串共犯之虞。

    三、羁押必要性部分

    (一)本案所涉罪名重大,所图得利益及贿赂金额均极为庞大

    (二)考量本案所涉犯罪本质上有相当隐密性,搜证极为不易,动员诸多人力搜证可见一斑。另,涉案人数非少,或位居要职,或有相当财力,而均有相当影响力,本案仍有诸多事实有赖亲自在场见闻的证人始能完整还原。综上,堪认本案案情晦暗的危险性仍高。

    (三)现今网络及通信软件发达,彭振声可轻易秘密与他人沟通勾串,而具保亦非预防串证之有效手段。综上,衡酌羁押对被告权利限制,及以羁押手段防免被告与共犯勾串,确保本案司法权行使有效程度,认有羁押及禁止接见、通信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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