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menu items!

    教师被砍追50米杀凶手 二审仍判囚10年 法院:不算正当防卫

    现场监控视频。(取材自红星新闻)

    46岁的郝姓教师被砍4刀之后,50公尺外再遇凶手并持砖反杀,法官认不算「正当防卫」,一审被判10年,此案近日二审判决裁定,驳回被告上诉,维持原判10年徒刑。郝的辩护律师称,将依程序申请再审。

    极目新闻报导,2020年8月17日,郝与被害人郭某俊在电话中争吵,抵达自家社区门口后,郭持菜刀砍伤。与郭同行的王某笛上前夺下菜刀后,郭某俊跑离现场。

    判决书载明,砍人后,郭某俊离开现场,而郝和王某笛短暂交流后,郝姓教师向郭某俊离开方向赶去,两人在50余米外再次相遇,发生争吵厮打,王某笛驾车赶来,连踹郭某俊两脚致其倒地,郝姓教师用砖头击打郭头部数下。案发21天后郭因颅脑损伤去世。

    2021年,检察机关认为郝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决定不对他提起公诉。但一年后,上级检察院撤销这一决定,今年4月,阿尔山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郝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而王某笛则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郝某宇的辩护律师认为,郝某宇脸上有砖块形成的钝器伤证明,二人在离开小区门口后,被害人对郝某宇的不法侵害仍在继续,因此郝某宇的行为应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明显呈现两阶段,第一阶段郭与郝在小区发生冲突,郭拿菜刀砍击郝数下,造成郝轻伤,郝是受害者。郭所持凶器在被夺下并且跑离现场,第一阶段的冲突已结束。法院指出,此时,郝本可选择报警和就医,但他去追赶引发第二阶段冲突和伤害,足以说明上诉人的行为系出于报复伤害郭的故意,不具有防卫伤害的性质。

    热点

    发表评论